二、疾病与衰老

在生老病死的过程中,随着体伤及热能不足的影响,身体不是走向疾病,就是走向衰老。体伤是指组织器官运作失调,热能不足是指能量不足以供应组织器官正常运作。通过观察,疾病表现为症状,衰老表现为异常形态;通过仪器检查结果,疾病表现为组织受损,衰老表现为异常,此异常是指异常形态与异常指数。由于疾病与衰老,皆因体伤及热能不足所致,属果而非因,所以不论西医给予检查结果何种病情、病因、病名,不过都是根据疾病症状与衰老异常的不同特征加以分析、定义、命名,已含在果中,与因无涉。

综上所述,可见有疾病与衰老必有症状与异常,症状与异常是疾病与衰老之具体表征,而疾病与衰老则是所有症状与异常的抽象代名词,故分辨疾病与衰老,可取决于症状之有无,若有, 则为疾病;若无,则为衰老。

疾病是指身体出现症状或体内检查出组织受损。原始点将症状分为症与状,并将可感可见的“症”再细分为三种:(一)不 适感,如:疼痛、酸、麻、痒、胀、闷、刺、晕、口苦、灼热、潮热、下坠感⋯⋯多属他处体伤所致;(二)功能紊乱,如:失眠、烦躁、多汗、流鼻涕、耳鸣、耳聋、耳流脓、口眼歪斜、咳嗽、气喘、呕吐、便秘、小便困难、白带、抽筋、扳机指⋯⋯或属他处体伤,或属患处体伤所致;(三)体力虚弱,如:行动迟缓无力、异常疲惫、瘫痪、肌肉萎缩、暴瘦、声音微弱、面无光泽、发烧、腹泻、肢体冰冷、怕冷、发抖、水肿⋯⋯多属患处体伤所致。“状”是指体表组织受损,主要包括伤口及皮肤病,如:肿胀、破皮、出血、目赤、口疮、疔疮、褥疮、溃烂、烫伤、化学毒液灼伤、青春痘、牛皮癣⋯⋯属患处体伤所致,目视即可分辨。如此分法, 主要用意是为了指出:症与状可由不同体伤所致,且身体若有体力虚弱病症,即为重病;若无,即为轻重症。另一层用意是为了指出:症解除后,状未必会消失;反之,状消失后,症也未必能解除。譬如肿痛,常见有痛止而肿未消,或肿消而痛未止的现象, 此意味着果不生果,即症(痛)不生状(肿),状(肿)亦不生症(痛),究其原理,痛多属他处体伤所致,肿必属患处体伤所致,所以症与状乃至症与症、状与状,甚至症状与仪器检查出来的异常及组织受损,皆是果而非因,其间并无因果关系。如此观察症状,既可推断疾病之轻重及体伤位置,以决定按推与热源的治疗原则,又可避免倒果为因,而说一病多因或果生果,使因缘果理论及诊疗方法得以落实到临床。不过须注意的是,通过观察症状,虽可推断体伤位置,但这仅供参考,并不绝对,仍须经按推相对应之原始痛点后,视疾病改善与否,才能确认为他处或患处。西医通过仪器检查出体内有气胸、骨折、肌腱断裂、脑溢血、胃出血、溃疡、发炎、沾黏⋯⋯此皆属患处体伤所致,因与“状” 的体表组织受损相同,所以是病而非老。

衰老是指体表出现异常形态或体内检查出异常形态与异常指数。其中体表出现的异常形态,如:发白、秃头、面皱、老年斑、弯腰驼背、高低肩、长短腿、关节变形、瘤、疣、硬结、肿块⋯⋯。仪器检查出的异常形态,如:癌肿瘤、子宫肌瘤、纤维瘤、肠息肉、脾肿大、肾萎缩、脑萎缩、肝硬化、肺纤维化、白内障、骨刺、骨头坏死、关节变形、脊椎侧弯、椎间盘突出⋯⋯;异常指数,如:异常的血压、血糖、血脂、尿酸、癌指数、肝指数、肾指数、胆固醇⋯⋯。此异于之前正常状况的异常形态与异常指数统称为异常,但因异常既非症的不适感、功能紊乱及体力虚弱, 也非状的组织受损,所以是老而非病。

西医是从果治病,以仪器检查出来的异常及组织受损作为主要诊疗对象。通过仪器检查往往须忍饥挨饿空腹进行,甚至还须忍受像麻醉剂、内视镜、放射线、抽脊髓、抽血、穿刺、切片⋯⋯所带来的不适与风险,付出这么多代价,其目的都是为了解决疾病。但在诊断上,仪器检查出来的异常及组织受损,西医会视身体有病与否做不同解释,有病,即当成疾病之因;无病,则当成疾病本身。殊不知检查出来的异常及组织受损,既不同于体伤,也不同于热能不足,而且还是由体伤及热能不足所致,所以是果而非因。如果将异常及组织受损当成疾病之因,就会犯了倒果为因的过失,也因如此,才会认为一病有多因,或果亦可生果。

所谓“一病多因”是指一种疾病可由多种异常及组织受损所致,比如痛症可由溃疡、出血、肿瘤、骨刺、椎间盘突出、关节变形、高尿酸、高血糖等引起。但原始点经临床实证确认,所有疾病皆由体伤直接导致,即体伤这一种因可导致多种症状之果, 例如头部体伤可导致头痛、眼干、鼻塞、耳鸣、牙痛、面麻等所有头面部病症,也就是“一因多病”,而非“一病多因”。再说“一病多因”,即“一果多因”也于理不通,正如一个母亲(因) 可生出很多孩子(果),而一个孩子(果)不可能有很多生身母亲(因)。所以认为一种疾病可由多种异常及组织受损所致的“一病多因”,本质上是“倒果为因”,是不能成立的。

所谓“果生果”是指一种异常或组织受损可导致多种症状,比如肝硬化可导致腹水、食不下;肺纤维化可导致咳嗽、气喘; 糖尿病可导致皮肤溃烂、眼睛瞎;高血压可导致头晕、脑中风; 脑出血可导致偏瘫、昏迷;椎间盘突出可导致腰痛、腿痛;肠息肉可导致腹胀、便秘;癌肿瘤可导致疼痛、死亡。但检查出来的异常及组织受损与身体的症状皆属果,其间并无因果关系,这道理就像症(痛)不生状(肿),状(肿)不生症(痛)一样。再者, 异常属衰老,症状属疾病,要是不一样的果都可以果生果的话, 那么树上的苹果也可以生出香蕉、葡萄来。因此认为一种异常或组织受损可导致各种症状,即一种果可生出多种果的“果生果” 观点,本质上也是“倒果为因”不能成立。

再者,异常不是疾病本身。在生老病死的过程中,身体的变化程度各个不同,即使同属一个年龄层仍会有个体的差异,这些体表或体内的差异,有些会超出正常标准而被视为衰老异常或疾病症状。但不论通过观察或仪器检查,如果将体表或体内的衰老异常当成疾病本身,就会犯了老病不分的过失。如此诊疗,不仅会使病人变多,也有违医疗治病的目的。明了此理,医学就应想方设法去解除身体的症状,而不是一味去追求观察或仪器检查的正常。正因为异常及组织受损不是疾病之因,而异常也不是疾病本身,所以在诊断上,仪器检查出来的异常及组织受损未必能反映身体的真实状况,此即身体有症状,检查却正常;身体无症状, 检查却有异常或组织受损。在治疗上,处理异常或组织受损未必能解除疾病症状,甚至处理异常还超出治病范畴,此即身体有症状又检查出有异常或组织受损,此异常或组织受损常被认为是疾病之因而须治疗,但异常及组织受损是由体伤及热能不足所致, 属果而非因,所以即便经服药、手术使此异常及组织受损恢复正常了,症状却未必改善;或身体无症状却检查出有异常或组织受损,此异常或组织受损常被认为是疾病本身而须治疗,但异常不同于组织受损,属老而非病,所以处理异常并非治病范畴。

由此可见,不论身体有病无病,仪器检查出来的异常都不可作为主要诊疗对象,只有当其中异常形态(以白内障为例)的果, 已影响患处体伤(阻碍眼睛功能)的因,再由患处体伤(眼睛功能受阻)的因导致病症(视力减退)的果,且须经按推原始痛点无效,西医才能从果治疗此异常形态(白内障)。由此可知,果虽然可以影响因,但只有因才能生果,此意味着只要因改善了, 果也能够因此获得改善,这正是改善体伤及热能不足,不仅可解除症状,还可解除仪器检查出来的异常及组织受损的原因。

那么异常形态影响患处体伤,再由患处体伤导致病症,为何须经按推原始痛点无效,才能从果治疗?举例来说,手指麻或坐骨神经痛,若西医诊断为颈椎之骨刺或腰椎之椎间盘突出所致;头痛或食不下,若西医诊断为癌肿瘤压迫脑组织或过大阻碍食道所致,凡此种种病症,其治疗方式主要是以手术直接处理仪器检查出来的异常形态。原始点的诊疗方法则不同,由于症的不适感多属他处体伤所致,所以通过按推手背部、臀部、头部及上背部之原始痛点,往往有立竿见影之效,然而短暂的按推不可能使骨刺消失、椎间盘归位、癌肿瘤缩小,如此观察,就可快速推断出, 此病症并非由异常形态影响患处体伤所致,也因如此,才能避免错误的诊断及不该有的侵入性治疗,这正是须先按推原始痛点, 以分辨病症之体伤位置的原因。

综上所述,在诊断上,仪器检查出来的异常,既非疾病之因,也非疾病本身,即使异常形态会影响患处体伤,从而导致病症, 但临床上并不常见,因为病症的不适感多由他处体伤所致;在治疗上,西医从果治病是以医疗方法从患处下手,所以通过手术直接处理异常形态,固然有助于疗愈患处体伤所致之疾病,但未必有助于解除他处体伤所致之病症,且手术会严重破坏身体及消耗热能,对重病患者不仅难以治愈,甚至还会危及生命。

总之,身体的变化不是走向疾病,就是走向衰老,所以不论是通过观察或仪器检查,其结果不是属疾病的症状,就是属衰老的异常,其因则由体伤及热能不足所致。正因如此,原始点的诊疗方法,通过观察症状,以医疗保健之缘,从因处理,不仅可解除他处与患处体伤所致之症状,还可收因变果转之效,解除仪器检查出来的异常及组织受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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